公告內容: |
受文者:各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103中葬富字第05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請各會員繳納104年度會員常年會費6,000元整及換發會員證書。請查照。
說 明:
一、請各會員自即日起至本會繳納104年度常年會費新台幣6,000元正,及換發104年度會員證書。
二、會員若有負責人、營業地址等營業項目變更,請一併繳交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以利換發104年度會員證書。
三、由於電子會員識別卡有效期限至103年12月31日止,請各會員務必於103年12月30日前至本會完成年費繳納,以便登錄繼續延用,未完成繳費者電子卡將無法使用。
四、會員如欲以匯款方式繳納年費,請於匯款時註明公司寶號,以便於入帳後寄發收據及會員證書。公會帳號:1601-717-909639合作金庫銀行北台中分行(銀行代號:006)。戶名:台中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
正 本:各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