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重申請各會員注意在葬儀場所使用宗教音樂公開演出之版權問題,以免遭著作權人訴訟求償。請 查照。
說 明:一、本會接獲南樂股份有限公司來函(如附件),要求轉告會員注意有關宗教音樂著作財產權之授權及使用問題。
二、據瞭解,該公司目前已積極向高雄市、高雄縣、嘉義縣市等地區多家禮儀業者提出訴訟求償等法律行為,其要求凡使用該公司版權之宗教音樂,每場需付費新台幣500元正。
三、該公司發函至本會後,可能的訟訴行為是將至台中市殯儀館內之牌位區、停棺室或禮堂內逕行錄影、錄音蒐證,再依據蒐證資料向法院提出告訴求償。
四、本會再次提醒會員,建議會員立即停止主動提供各式有版權問題之宗教音樂播放之蓮花燈、唸佛機等相關用品,並建議由喪家自行購買及自行播
第1頁 共2頁
放(喪家自行購買及播放毋需授權),並於合約
書中載明「由家屬自行負責,本公司不提供」,以免遭到訴訟求償,同時有合約為證,可作為法律佐證。 |